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以强化这些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管理。该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相关指定认证机构需依据新版规则及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并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新版规则进行认证并颁发证书。
对于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以继续使用,证书转换将通过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方式自然过渡完成。
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近期,多个品牌的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认证机构也依法撤销或暂停了多家充电宝及电芯厂家的3C认证证书。民航局曾发布紧急通知,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快递行业的要求更为严格,部分城市的快递网点甚至对有3C标识的充电宝也不予邮寄。
由于3C认证标准的落地时间滞后,市场上流通的充电宝中只有部分持有3C标志。随着充电宝行业大规模召回行动的开始,3C认证问题逐渐受到市场关注。7月1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开征集对《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等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制定后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对包括充电宝在内的移动电源设置更严格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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